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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中“为人民服务”的由来

来源:共产党员网 www.12371.cn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为人民服务”的概念却是毛泽东提出来的。

  1935年,毛泽东在瓦窑堡会议上提出:“如果说,我们过去的政府是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联盟的政府,那末,从现在起,应当改变为除了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外,还要加上一切其他阶级中愿意参加民族革命的分子。”由此从理论层面,极大地扩展了中国共产党关于“人民”概念的范畴。

  1939年2月20日,毛泽东在致张闻天的一封信中,首次提及“为人民服务”。谈到儒家旧道德之勇时,他指出那种“勇”只是“勇于压迫人民,勇于守卫封建制度,而不勇于为人民服务”。

  同年,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强调:“在抗日战争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个抗日根据地内建立起来的抗日民主政权,乃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权,它既不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专政,也不是无产阶级一个阶级的专政,而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的专政。只要是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不问属于何党何派,都有参加这个政权的资格。”

  1940年3月6日,毛泽东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中首次提出中国共产党政权建设的“三三制”原则,即在抗日根据地政权机关的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由此确立了抗战时期党在陕甘宁边区等根据地实现局部执政的政权建设模式。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是党立党的本质要求和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化。党在局部执政实践过程中,为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通过制定和采用“三三制”,在边区政权中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和民主罢免程序,使边区民众获得了实质意义上的民主权利,有效地把其他阶级阶层容纳其中,在政权建设中实践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1942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了文艺应该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他说:“我们的文艺应当‘为千千万万劳动人民服务’。一切共产党员,一切革命家,一切革命的文艺工作者,都应该学鲁迅的榜样,做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这里提到的“为人民服务”,不仅解决了革命文艺为谁服务的问题,而且表明了党员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明确了党所必须坚持的根本宗旨问题。

  1944年9月8日,毛泽东在张思德追悼会上发表了著名的《为人民服务》讲话,并在此一年之内连续五次强调为人民服务思想,从而实现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的理论化转型。

  1945年,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政治报告中,对为人民服务的理论从更深层次上作了更系统完整的论述。党的七大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式载入党章,以后历次党代表大会都坚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写入党章,使之成为我们党的唯一宗旨,成为我们党始终高扬的一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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